辽宁工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工作考核办法(2017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各教学单位工作,强化目标责任意识,完善激励约束和监督机制,充分调动各教学单位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学校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对各教学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单位评优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成立教学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第四条  年度考核时间一般在当年年末至次年年初进行。

第二章  考核办法

第五条  基于学校的战略目标,依据班子建设与党建工作、师资队伍建设、学术研究、教学建设与管理、实验室建设、学生工作、就业创业工作、研究生教育等一级关键业绩指标,确定《辽宁工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各项指标按不同权重赋分。

第六条  年度考核按教学单位的学科类别、工作内容与工作性质等进行分类考核。

第七条  各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辽宁工业大学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制定具体评价办法,完成数据统计、评价等工作,并将单项考核结果报人事处汇总;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各教学单位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结果建议,报学校党委会审定。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三个等次。

第三章 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八条  学校对考核为优秀的教学单位进行奖励,奖励标准为1万元/年。获奖的教学单位需制定考核奖励经费使用办法,报学校审核备案。

第九条  学校对年度考核存在问题的教学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存在问题的教学单位需提出工作整改方案,制定下一年度工作目标。

第四章  考核工作纪律

    第十条  考核要坚持全面、客观、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程序、标准进行考核,确保考核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真实性和权威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对出现一级教学事故、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等严重影响学校正常运行和给学校造成严重负面影响(如:在参加省级及以上各类评估检查中出现不合格)的教学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向被考核教学单位反馈考核情况。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教学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与评价标准(2017年修订)

考核项目

考核要素

考核要点

考核依据

1.班子建设与党建工作(10分)

1.1领导班子建设

(40%)

班子团结廉政,有凝聚力,群众威信高,具有开拓精神,较好地完成年度各项工作任务,实现责任目标

根据本单位教职工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1.2 基层组织建设

(30%)

1)党的基层组织体系健全,活动方式创新,贯彻落实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10%)

根据党建日常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基层党委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情况进行考核。

2)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加强党员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30%)

3)坚持政治功能与服务功能有机统一,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

4)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落实党建一岗双责”(40%)

1.3 领导评价

(30%)

校领导班子成员对本单位工作的总体评价

根据校领导对各教学单位综合评价情况进行考核。

2.师资队伍(8分)

2.1教师数量与结构(30%

1)生师比及博士学位教师占比(60%

根据生师比、博士学位占专任教师比例情况进行考核(艺术、外语、文传、新能源、体育部等单位博士占比不作考核)。

2双师型教师及外聘教师占比(40%

根据双师型教师及外聘教师占专业教师比例情况进行考核(双师型教师及外聘教师标准以本科教学状态数据采集平台要求为准)。

 2.2人才引进与培养(30%

1)博士及高端人才引进(70%

根据当年博士及高端人才引进计划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当年无引进计划单位此项不考核)。

2)高层次人才培养(30%

根据当年获省级及以上人才称号情况进行考核。

2.3教师进修与交流(40%

教师国内外进修与交流

根据当年教师出国访学、研修、交流及国内学位、课程进修情况进行考核。

3.学术研究(24分)

3.1 学科建设(20%

1)科技平台与一流学术方向建设(30%

根据当年新建、在建、申报情况进行考核。

2)学科评估与学位点建设(40%

根据学科评估结果或学位点申报情况进行考核。

3)学术交流(30%

根据举办学术会议、邀请专家来校学术报告和教师参加学术会议数量进行考核。

3.2 科学研究(工科)(80%

1)纵向科研项目(30%

根据省部级以上,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数量进行考核。

2)科技获奖(20%

根据获奖数量和质量(第一单位)进行考核。

3)高水平论文发表(20%

根据核心及以上论文数量(人均)进行考核。

4)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进款(20%

根据横向及成果转化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发明专利(10%

根据发明专利数量(人均)进行考核。

3.2科学研究(经管文法)(80%

1)纵向科研项目(40%

根据省部级以上,特别是教育部、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批准数量进行考核。

2)科技获奖(10%

根据获奖数量和等级(第一单位)进行考核。

3)高水平论文发表(40%

根据核心及以上论文数量(人均)进行考核。

4)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进款(5%

根据横向及成果转化任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智库服务(5%

根据智库服务情况进行考核。

3.2科学研究(理科)(80%

1)纵向科研项目等级与数量(40%

根据省部级以上,特别是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批准数量进行考核。

2)科技获奖(15%

根据获奖数量和等级(第一单位)进行考核。

3)高水平论文发表(40%

根据核心及以上论文数量(人均)进行考核。

4)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进款(5%

根据横向及成果转化进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3.2科学研究(艺术)(80%

1)纵向科研项目(30%

根据获国家自然基金项目、以及省部级以上项目数量进行考核。

2)科技获奖(15%

根据获奖数量和等级(第一单位,含行业获奖)进行考核。

3)高水平论文发表(15%

根据核心及以上论文数量(人均)进行考核。

4)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进款(20%

根据横向及成果转化进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5)专利(20%

根据发明专利、外观设计数量进行考核。

4.教学建设与改革(13分)

4.1专业建设与改革(30%

1)省级质量工程项目(40%

根据当年示范专业、实验(虚拟仿真)中心、大学生实践基地等新建、在建情况进行考核。

2)专业评估及新专业建设(30%

根据省专业综合评价及新专业申报、评估等情况进行考核。

3)人才培养模式改革(30%

根据与企业协同、学生个性发展和国际合作等改革情况进行考核。

4.2课程建设(20%

1)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70%

根据当年课程的新建、在建、使用、跨校选修情况进行考核。

2)课程资源建设(30%

根据课程网络资源建设与使用情况进行考核。

4.3教学改革与研究(50%

1)教改课题立项(20%

根据主持省、校级教改课题人均数量进行考核。

2)教学研究论文(30%

根据教学研究论文数量、质量及人均篇数进行考核。

3)教材建设(20%

根据教材出版数量与获奖情况进行考核。

4)教学奖与教学成果奖(30%

根据获奖等级、数量进行考核。

5.教师教学水平与能力提升(6分)

5.1 教师能力提升(40%

1)教师(实验教师)能力竞赛制度与实施(70%

根据教师讲课竞赛、专业综合能力竞赛、教师企业实践、实验教师能力提升、教育技术培训等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考核。

2)青年教师助课制度与主讲教师资格认定(30%

根据青年教师助课执行情况和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考核。

5.2教师教学水平(60%

1)教学效果(60%

根据学生评教结果、督导组(同行)评价结果进行考核。

2)竞赛获奖(40%

根据国家、省、校教师能力竞赛获奖情况进行考核。

6.教学管理(10分)

6.1 主要教学环节质量监控体系及实施效果

1)院系主要教学环节二级监控机制建设与实施(40%

根据院系教学质量二级监控机制建设与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2)校级主要教学环节专项教学评估与检查(工科40%,经、管、文、理、艺50%

根据试卷检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课程评估等教学检查与评估效果进行考核。

3)实验教学专项教学评估与检查(工科20%,经、管、文、理、艺10%

根据实验教学检查与评估效果进行考核。

7.创新创业教育(5分)

7.1体系与机制建设(30%)

创新创业机制建设

根据创新团队建设、导师制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7.2项目与获奖(70%)

1)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30%)

根据主持国家、省、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数量与结题情况进行考核。

2)教师指导省级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发表论文、专利(学生第一作者)(70%)

根据学生获奖数量、质量和指导教师数进行考核。

8.实验室建设(6分)

8.1 实验室建设与管理

1)对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的贡献(40%

根据实验室开出的教学学时数、实验室开放、对教师科研及社会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2)仪器设备管理(20%

根据设备利用率、完好率、设备大修情况等指标进行考核。

3)文化、资源及信息化建设(40%

根据实验室文化、资源及信息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

9.就业创业工作(10分)

9.1就业(70%)

1)就业率与就业质量(60%

根据年度就业工作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2)考研率与质量(40%

根据有无硕士点学院考研率与质量进行考核。

9.2就业创业指导(30%

3)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

根据年度就业工作评估结果进行考核。

10.学生工作(10分)

10.1学生管理(30%

学生管理与日常工作

由学生处根据平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10.2学风建设与效果(40%

1)可比基础课程、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一次通过率(15%

根据校级公共基础课、大学英语四、六级水平考试排名(工科、经管、文理艺术)情况进行考核。

2)学籍处理率(学业警告、降级、退学等)(50%

根据每年学籍处理结果(工科、经管、文理艺术)进行考核。

3)一次学位授予率(20%

根据每年学位授予结果进行考核(文理、工科)

4)省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发表专利、论文(学生第一作者)(15%

根据生均获奖数量与质量进行考核(文理、工科)

10.3纪律与诚信(20%

违纪率

根据考试违纪以及遵守校规校纪情况进行考核。

10.4校园文化(10%

校园文化活动

根据团委和学院校园文化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11.研究生教育(8分)

11.1教学改革与建设(20%

1)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50%

根据省、校级教改、创新项目、教材出版、精品课资源建设等建设项目情况进行考核。

2)研究生培养基地建设(50%

根据基地建设和实施效果进行考核。

11.2毕业与就业(30%

1)毕业率(30%

根据当年毕业率进行考核。

2)就业率与就业质量(70%

根据当年毕业率与就业质量进行考核。

11.3培养质量(50%

1)论文抽检情况(80%

根据上一年省和校级论文抽检结果进行考核。

2)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及专利(20%

根据研究生生均发表核心以上论文、专利情况进行考核(理工、经管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