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增强领导班子成员党性修养、理论素质和业务能力,有效指导学校各项工作,使学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党内法规,特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第二条 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根本目的。通过学习,使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切实提高思想政治水平,切实提高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三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必须坚持学习理论和指导实践相结合、坚持改造主观世界和改造客观世界相结合、坚持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相结合。
第四条 深入学习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首要任务。要坚持不懈地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和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学习领会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重要会议精神,经常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各项规章,认真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加强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精神。深入学习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把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同学习法律、科技、教育、体育、管理等方面知识有机结合。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成员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以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参加。
党委书记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责任人,书记不能参加学习时,由主持党委日常工作的负责人代行职责。
党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成员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配合党委书记做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其它成员应当积极参加学习,自学遵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按照学习安排或者受委派承担相应职责。
党委中心组学习应配备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负责人担任。党委宣传部的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 学习的内容、形式与要求
第六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包括:
(一)坚持不懈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二)党章党规党纪和党的基本知识。
(三)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四)国家法律法规。
(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六)党的历史、中国历史、世界历史和科学社会主义发展史。
(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科技、军事、外交、民族、宗教等方面知识。
(八)改革发展实践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九)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学习的其他重要内容。
第七条 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形式:
(一)集体学习研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应当将以集体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形式,深入开展学习讨论和交流。采取专题辅导、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学习。
(二)个人自学。个人自学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学习计划,确定专题、指定书目和文章。
(三)开展专题调研。党委中心组学习要把理论学习与专题调研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调查和研究问题。
(四)中心组成员应积极参加学术论坛、学术报告会和读书会等活动,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多种平台进行学习,拓宽学习途径,切实增强学习效果。
第八条 学习要求:
坚持以党委中心组学习,带动校内各级组织的学习。党委中心组学习要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提高学校核心竞争力和整体办学水平的大学目标,围绕内涵建设的关键指标,巩固优势特色,不断完善学校顶层设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通过辅导报告等方式,与广大师生交流学习心得和思想体会,畅通与基层沟通的渠道,有效发挥领导班子在学习上带头和示范作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
集体学习研讨应当保证学习的时间和质量,每季度不少于1次。
第四章 学习管理、考核
第九条 党委中心组每年年初按照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向上级党委宣传部、组织部报送中心组学习情况。
中共辽宁工业大学委员会宣传统战部
2017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