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支部每个季度至少上一次党课。
2、党课主要内容:(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2)学习党的方针政策;(3)学习党建相关理论和知识;(4)结合当前形势,对党员进行先进性教育和形势、任务教育。
3、党课教员一般应由学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或支部书记担任,也可以邀请上级领导、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及具备授课能力的其他支委担任。每次授课必须要充分准备,讲课时要联系实际,讲求实效。
4、所有党员必须按时参加党课。支部实行党课考勤制度,对因故未能参加党课的党员要及时补课。上党课时要吸收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以提高他们对党的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5、党课结束后,党支部或党小组要结合授课人提出的讨论题目,及时组织党员讨论,必要时也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考试或测验,以检查了解党员学习效果。
6、支部应指定专人做好党课记录,并将记录连同授课人讲稿等内容妥善保存,以备上级党组织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