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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工业大学关于跨专业的研究生补学本科课程的暂行规定
2020-09-22 12:29  

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培养交叉型、跨学科的高层次人才是研究生教育的一项重要课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要求,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应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因此,跨学科学习的研究生应补修本门学科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以保证培养质量。

现对跨专业学习的研究生补本课程作如下规定:

1.为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所补本课程应是培养要求所必需的本门学科的主干课程,确实起到充实本门学科必要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的作用。一般应包含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具体课程目录见研究生培养方案。

2.补本课程门数的确定:对跨一级学科学习的研究生,一般应补修2-4门课程;对跨二级学科学习的研究生,原则上不需补课,导师可根据学生所跨专业之间的课程结构差异等具体情况适当确定,对直接考入现专业的研究生和调剂到现专业的研究生加以区别。

3.补本课程填写在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中。关于补本课程的学习,研究生学院不作统一安排,由各学院或导师协助研究生联系上课。

4.为确保补本课程的学习质量,补本课程一般均为考试课,学生学习时可随本科生随堂听课,也可以自学,但必须参加考试,成绩由任课教师签字,并附有考试试卷。

5.补本课程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要求导师、各学院认真负责,严格把关,保证培养质量。

6.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研究生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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