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安排,4月26日至5月8日,学院组织开展了2017年大学生“村官”报名工作,目前四名应届毕业生党员全部通过了网报审核。
报名工作主要有辅导室负责。辅导员老师在仔细学习《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印发<关于辽宁省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211”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基础上,严格按照学校党委安排开展工作。
本次选聘对象为省内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的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不限生源地。新选聘大学生村官全部安排到农村工作,且重点安排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软弱涣散村工作。选聘条件为:思想政治素质好,是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吃苦耐劳,作风踏实,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并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大学期间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善于团结共事,在同学中有一定的威信;学习成绩优良,具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1年5月7日之后出生);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职尽责的身体条件。
艺建学院选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选聘政策,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高校宣传网络,对选聘范围、程序和相关政策措施进行广泛宣传,鼓励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校毕业生积极踊跃报名参选;严肃选聘纪律,确保风清气正。整个选聘工作严格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切实做到坚持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严格纪律不放松,实施全程阳光操作,提高选聘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度,确保选聘工作风清气正。(付春晓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