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教师科研意识,加强学院科研工作的发展,充分调动与发挥教师的科研能动性与创造性;同时为我院每年度的科研工作考核、岗位聘任及酬金分配等提供量化规范的考评依据,根据目前学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标准。
第一条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对象与形式
1. 量化对象:我院具有专业技师职务的在职教职工。
2. 教师根据职称高低每年度需完成固定的科研工作量:
教 授:60分
副教授:45分
讲 师:30分
助 教:15分
工作量超额部分作为科研工作考核依据:
超值分值大于等于30分为A
超值分值大于等于20分为B
超值分值大于等于10分为C
第二条 科研工作量化计分标准:(注:排名分值以学校制定的得分分配比例表为准)
一、 科研项目
1、 国家级重点项目 80分/项
2、 国家级一般项目 50分/项
3、 国家级自筹经费项目 30分/项
4、 省部级重点项目 50分/项
5、 省部级一般项目 30分/项
6、 省部级自筹经费项目 15分/项
7、 市级重点项目 25分/项
8、 市级一般(自筹)项目 10分/项
9、 国际合作项目 20分/项,经费每万元附加2分
10、横向合作项目 15分/项,经费每万元附加2分
11、校内项目 3分/项
二、获奖参展类
全国美展:
金奖:150分
银奖:100分
铜奖:80分
优秀:60分
入选:50分
国家级行业设计协会及艺委会主办的年度展
金奖:90分
银奖:70分
铜奖:50分
优秀:40分
入选:30分
省级展行业设计协会
金奖:50分
银奖:40分
铜奖:30分
优秀:20分
入选:15分
三、 论文与作品发表
1、 国家A类学术刊物发表作品或论文50分/件,专题介绍追加15分
2、 国家B类学术刊物发表作品或论文30分/件
3、 在国家一般性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或论文15分/件
4、 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作品及论文8分/件
四、 著作类(作品集、画集、理论)赋分标准
1、 个人作品集国家级出版社出版每幅作品7分(等同于每万字),专著等同
个人作品集省级出版社出版每幅作品5分(等同于每万字),专著等同
2、 教材 每万字4分,独立编著加8分(全国统编或教委向全国推荐的高等院校教材)
3、 公开出版的高等学校试用教材每万字2分,独立编写加6分
4、 院内铅印有准印号的教材加0.5分
5、 获省级以上嘉奖的优秀图书、优秀教材追加5分
6、 译著、译文 国家级出版社的译著、译文(外译文)每万字2.5分,汉译外每万字3分,主译加4分,省级出版社每万字2分
五、 专利
创造发明40分/项 实用新型20分/项 外观设计10分/项
六、 鉴定
1、 国际领先水平,100分/项:国际先进水平,80分/项
2、 国内领先水平,50分/项;国内先进水平,30分/项
七、 学术活动
1、 在国际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没人次计20分;
2、 在全国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每人次计15分;
3、 在全省性学术会议上作报告,每人次计10分;
4、 在全校做学术报告,每人次计5分;
5、 在学院内做学术报告、讲座,每人次计3分;
八、 学术成果奖励
1、 国家级 一等奖180分/项 二等100分/项 三等40分/项
2、 省部级 一等100分/项 二等50分/项 三等30分/项
3、 省厅级、市政府奖 一等50分/项 二等30分/项 三等15分/项
4、 国家级学会奖励 一等40分/项 二等20分/项 三等10分/项
5、 省级协会学会奖 一等20分/项 二等10分/项 三等5分/项
6、 获省、部级科研先进个人或集体 40分/人 80分/个
7、 获省厅、局和市科研先进个人或集体 20分/人 40分/个
8、 获学校科研先进个人或集体 10分/人 20分/个
九、 指导奖
1、 指导学生参加国家(行业协会)级设计展获一等奖60分/件。二等奖50分/ 件,三等奖40分/件,优秀奖20分/件
2、 指导学生参加省(部、委)级设计展一等奖40分/件,二等奖30分/件,三等奖20分/件
3、 指导学生参加市、校级设计展获一等奖15分/件,二等奖,三等奖10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