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工业大学关于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的有关规定

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三大环节(开题报告、中期检查和论文答辩)中的重要一环,为加强管理、规范过程、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内容

1.依据开题报告的内容和计划,检查硕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进展情况、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已完成的工作是否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如存在请说明其原因)以及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理论研究、实验研究所获得的结论等)。

2.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下一阶段工作计划(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预计完成日期。

3.学术论文发表情况及拟发表论文内容和计划。

二、中期检查工作

1.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时间一般在研究生的第四学期末或第五学期初,十一之前必须完成。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各学院安排,并报研究生学院。

2.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工作由各学院组织,以硕士点为单位,以报告会的形式进行。要求研究生制作POWERPOINT,报告时间为15分钟,答辩15分钟。各硕士点设立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小组,小组由本专业3~5名研究生导师或副教授以上职务人员组成,并设组长1人,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参加。

3.各硕士点中期检查小组应依据研究生开题报告内容进行检查,主要侧重于研究进度、内容、存在问题等方面的检查,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要求及处理意见。研究生应根据中期检查意见,对论文工作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以便提高学位论文质量。

4.中期检查结论分合格、不合格二档。凡中期检查不合格者,研究生和导师要提交整改措施,相关学院和研究生学院将重点跟踪检查,如不能按期完成论文工作,将给予延期答辩处理。

5.所有研究生必须参加中期检查工作,填写《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方可进行报告。此表一式二份,一份由所在学院保存,另一份报送研究生学院。

6.硕士学位论文工作中期检查表中的内容要求以A4纸正反面打印。电子表格在研究生学院学位与培养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