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掌握的基本知识
1.基础知识
应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知识和社会科学、人文科学的基本知识。具备良好的外语听说读写,以及新闻与传播专业外文文献的阅读能力,并具备良好的跨文化交际与沟通能力。熟悉掌握计算机、互联网基础知识及其应用。
2.专业知识
(1)学科专业知识。牢固掌握新闻传播学理论基础、新媒体理论、新闻传播学研究方法、新闻传播政策法规与伦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同时,熟练掌握采、写(制作)、编、评及广告设计、媒介经营与管理等实务知识与技术。
(2)分析研究方法。要能够掌握一般的质化分析的方法,以及调查统计、数据分析等实证量化分析方法。
(3)专业领域知识。应能够较为全面深入地掌握新媒体运营、大数据分析或传媒产业等某一专业领域知识,提升所涉及行业领域的新闻敏感性与深度分析能力。
(4)管理沟通知识。应熟练掌握媒介经营与管理、沟通表达等相关的知识与技能。
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研究生根据本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按学期修读课程,成绩合格方可获得学分。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必须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总学分。
二、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1.思想品质
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努力学习并掌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良好的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高尚品德,具备良好的国家意识、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科学精神。
2.专业素养
(1)掌握新闻与传播专业的基本理论与方法,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广泛的国际视野,具备胜任新闻与传播职业的专业技能。
(2)具有独立的思考能力、理性的思维能力和较强、逻辑分析能力以及严谨的治学态度,善于全面、系统的思考问题、解决问题。
(3)具备一定的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具有现代意识;具备较强的职业敏感性,能够在第一时间运用新闻传播学知识对新发生的事件、问题、现象做出合理且有说服力解释。
(4)具备团队协作的素养,能够驾驭复杂局面,具备应对处于各种突发危机事件的综合能力。
3.学术道德
(1)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维护科学诚信。
(2)遵守学术行为规范,认真扎实开展论文研究,研究态度端正,研究行为规范。
(3)遵守科研伦理规范,符合论文研究相关者的利益,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人类幸福。
(4)参考《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基本要求》,不得低于此要求。
4.职业精神
(1)树立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在党的基本路线指导下,坚守社会主义新闻职业的责任和使命。
(2)持有公共立场和公益之心,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第一位,勇于奉献、敢于牺牲,严肃对待新闻工作的社会效果,不以一己之私而发布损害公众的有偿新闻。
(3)坚持实事求是,具备敬业精神,不畏艰难,不怕挫折,以严肃、严谨、求真和务实的职业态度进行新闻实践活动。
(4)克服守旧观念,与时俱进,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勇于创新,开拓进取。
三、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接受的实践训练
1.新闻媒体工作实务训练,较为熟练地掌握采、写、编等新闻报道的传统技能。
2.媒介创意与设计实务训练,基本了解新闻策划、广告创意等领域的操作要点,掌握创新与创意活动的一般规律和方法,具有一定的艺术素养和创作水平。
3.媒介传播与推广实务训练,基本了解媒体公关、市场营销、媒介推广等方面的操作要点,能够运用专业知识进行市场运营、传播推广。
4.媒介传播技术训练,基本了解网络新媒体传播的前沿技术,并熟练地运用其中的某些技术。
研究生应在答辩申请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环节,本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也可根据专业学习和论文写作需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调研,理论联系实际,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四、获本专业硕士学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
本专业学位类别研究生应具有获取和应用知识的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术交流能力、实践和开拓创新能力以及研究分析能力。
1.获取和应用知识的能力
熟悉新闻与传播专业国内外的发展动态及研究热点,具备熟练使用各种文献检索工具快速进行资料查找与选题的查新能力;能够熟练阅读国外新闻与传播专业的英文期刊及相关文献;具备设计和构建自己的知识体系与学习方案的能力,能够使用数字媒体、电子信息资源及其他各类便捷渠道自我学习与充电的能力;具备知识识别、判断及个人知识管理的能力。
2.组织协调能力
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带领一个团队高效地从事新闻传播活动,能够有效地整合、协调各种资源服务于新闻传播活动。
3.学术交流能力
具备学术交流能力,知悉本学科国内的研究概况,关注本学科国外发展动向,积极参加学术活动,了解学术活动的相关规范和内涵;能够阅读本学科外文文献,能够使用一种外语与他国学者进行简单交流;具备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在学术会议上作出完整和清晰的报告或发言。
4.实践和开拓创新能力
具备运用图、文、音、视等方式表达观点和呈现创意的能力,能够逻辑清晰、客观理性且具有感染力的传递自己的思想;了解新闻传播行业的 最新进展和发展趋势,能够结合自身特点寻找就业和发展的空间。
5.研究分析能力
具有发现问题、提出假设的能力,能够敏锐发现社会热点问题及研究选题;具备基本的理论思维能力,能够驾驭本学科各种抽象的概念和原理;能够进行一定深度的逻辑推理,能够围绕某个中心论点开展逻辑论证;较熟练地掌握本学科的主要研究方法,能够合理地运用某种方法研究某个问题。
五、学位论文质量管理
(一)学位论文基本要求
本专业硕士学位论文应当严格遵守学术规范,符合《辽宁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撰写要求》之规定。
(二)质量管理要求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
1.学位论文选题
学位论文的选题应具有一定的学术意义、理论价值、实践价值和应用价值。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源于实践,其研究成果应更注重实际应用价值,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
(1)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论文的选题应着眼于行业、专业范围的前沿、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应具有较强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应用价值,应满足创新性、科学性和可证伪性的原则。
(2)选题范围应尽量聚焦,本着“小题大做”的原则,就较为具体的问题展开深入研究,不能大而无当、空泛无际。
(3)论文选题应当进行查新,对相关研究、文献资料进行检索、梳理和综述,撰写开题报告。
2.学位论文开题
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环节是研究生培养中至关重要的阶段性工作,标志着培养过程正式进入课题研究阶段,是对前一阶段课程教学的总结与检验,也是对后一阶段撰写学位论文的规划与部署。所有研究生都必须通过学位论文开题环节才能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的研究与撰写阶段。
明确论文开题的要求:确定选题之后应进行开题工作,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撰写开题报告。经开题审核小组审核同意开题的,按论文工作计划开展学位论文研究工作。
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明确学位论文中期检查要求: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后,进入论文的研究和撰写阶段,需对研究生的论文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存在的问题以及与预期目标的差距等进行中期检查,并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或要求。
4.学位论文研究水平和文本写作学位论文研究水平要求:
(1)学位论文应当在充分掌握本选题相关研究成果及原始材料的基础上,有一定深度与价值的见解。论文要能有一定的创新性,或通过科学的论证而获得的新认识或新结论,或分析角度、研究方法能够对本专业有所启示。
(2)学位论文的基本理论依据或前提要可靠,必须以科学、公认的理论或真实、客观的事实为支撑。论据要充分、前后一致,不能无论据地主观得出结论或不证自明,不能把随笔杂感、经验总结、工作报告作为学术理论,不能把文艺作品作为论据来证明或证伪真实社会中的传播现象。
(3)学位论文的论证部分是论文的主体与核心,要科学、系统、合理、自洽,不能只叙述问题或情况而没有核心观点或论证。
(4)学位论文应能反映出作者对该研究领域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研究方法有较好的掌握,同时展示作者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与业务技能。
学位论文形式和规范要求:
(1)学位论文应在导师指导下,由硕士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必须是一篇系统完整的、有创造性的学术论文。
(2)严格遵守学术规范,做到选题与资料规范、引用与注释规范、成果呈现规范、学术批评规范、学术评价规范。学位论文文字正确,语言通顺,数据可靠,表述清晰,引述准确、格式严谨、参考文献列举恰当,图、表、公式、单位等符合规范要求。
(3)硕士学位论文的书写格式一般应依次包括下述几部分:中英文题目、中英文摘要及关键词、独立完成与诚信声明、目录、选题的依据与意义、相关研究的国内外文献综述、正文部分、注释、结论、参考文献、必要的附录(数学证明、原始数据、发表论文等)、作者致谢、论文原创性声 明和授权使用说明。
(4)论文的核心概念界定要严谨、明确,引用的概念只能来自学科内公认的学术论著。
(5)论文参考文献应与论文的内容相关,应当是真正对论文的写作起到支持作用的文献;必须要有适量的外文参考文献。
(6)引文和注释要符合规定的写作要求,引证全面。
5.学位论文预答辩
学位论文按要求撰写完毕后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提出预毕业申请。
6.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
学位论文稿征得指导教师同意后,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相似度检测,检测结果合格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学位论文答辩。
7.学位论文评阅
参加评阅的学位论文需由三名或三名以上副教授及以上(含副教授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名)进行评阅,评阅结果须符合学校关于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处理的有关规定,方可进行学位论文答辩。
8.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会应由5位及以上本学科和相近学科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1位校外行业专家,研究生导师不得作为自己指导研究生的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应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按照既定的程序进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方可申请授予学位。
9.学位授予
拟申请授予学位的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学位申请材料,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将审核结果提交至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议,审议同意后,研究生方可获得硕士学位。